《濟南市支持快速發展初創企業的政策》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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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時間:2021-01-11
一、起草背景和思路
近年來,我市先后出臺了支持“四上企業”、瞪羚、獨角獸、總部經濟企業等發展的多項政策,有力支持了企業發展。同時,新一代信息技術、科技服務、現代金融等領域涌現出一批快速發展的創新型、初創型企業,對我市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提出了新需求。為進一步完善支持企業的政策體系,助力初創企業做大做強,市發展改革委進行了認真調研,經充分征求有關部門、企業、社會公眾意見,形成本《政策》,目的是通過政策扶持和服務,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推動初創企業更快更好發展。
二、《政策》主要內容
《政策》共分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了支持范圍。凡成立3年以內的高技術制造業(國統字〔2017〕200號)、高技術服務業(國統字〔2018〕53號)或商務服務業(GB/T4754-2017,“投資與資產管理”“單位后勤管理服務”除外)獨立法人企業,主要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且增速比上年增長30%以上,均可享受本政策。以2021年為例,企業在濟南市境內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時間須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主要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且同比增長30%,以后年度以此類推。
第二部分擬定了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采取連續累進式獎勵方式。第一年給予其年度對地方主要經濟貢獻30%的資金獎勵;如第二年主要經濟貢獻保持同比增長30%以上,給予其年度對地方主要經濟貢獻40%的資金獎勵(當年達不到同比增長30%的,獎勵自此終止);如第三年主要經濟貢獻仍同比增長30%以上,則給予其年度對地方主要經濟貢獻50%的資金獎勵。最多連續獎勵三年,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若某企業2021年符合獎勵條件,則最多可享受政策至2023年,不受企業成立時間限制。
第三部分明確了兌現程序。采取“無感審批、自動兌付”方式,由市、區縣(功能區)發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支持范圍直接確定獎勵企業名單,兌付獎勵資金。獎勵資金由市、區縣(功能區)兩級財政按比例承擔。
第四部分對其他事項進行補充說明。本政策與其他政策支持事項相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獎勵扶持。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落實2020年企業經濟貢獻獎勵,2025年落實2024年企業經濟貢獻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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