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出臺低空經濟發展促進辦法
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濟南市低空經濟發展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聚焦低空經濟發展關鍵環節,為濟南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臺的《辦法》設總則、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應用推廣、飛行服務、安全保障、附則共7章40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促進低空經濟發展的相關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辦法》明確了發展改革部門統籌低空經濟發展的工作職責,并規定了財政、城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育、氣象、公安等與低空經濟發展相關的主要部門的具體職責。
為進一步支持低空經濟新興產業發展和創新,《辦法》作了以下規定:明確全市低空經濟發展規劃編制要求,統籌推動低空經濟重大項目建設和產業集聚發展,推動產業集聚;支持創新驅動,鼓勵低空經濟全產業鏈創新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強化保障措施,完善低空經濟政策、金融、人才、知識產權、標準體系、試驗基地等保障措施,促進產業發展。
為加快培育低空應用場景,強化低空飛行應用推廣,《辦法》規定:立足培育市場需求,推動低空飛行在生產作業、公共服務、交通物流、低空消費等方面的創新應用;結合我市實際,聚焦物流配送、文體旅游、農業生產、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政務服務等應用場景,明確支持推廣和發展的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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