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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中共濟南市委黨校關于實行黨務校務公開權力運行“陽光工程”的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1-05-25

    信息來源: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切實加強對黨務校務工作運行的有效監督,按照市委辦公廳《關于在全市實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濟辦發【2011】11號)、《關于在全市開展權力運行“陽光工程”活動的意見》(濟廳字【2011】17號)和濟直黨工發【2011】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民主管理和風清氣正黨校建設為主線,以服務黨員群眾為目的,以黨務校務工作陽光運行為核心,密切黨群關系,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為促進黨校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標

    建立科學規范、務實高效的黨務校務公開領導體制、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使教職工對黨務校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表達權、監督權進一步落實,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促進黨校各項工作明顯改進,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三)基本原則

    1、弘揚民主,服務發展。進一步提高黨員群眾對黨務校務工作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群眾在全校工作生活中的主體作用。拓寬黨員群眾意見表達渠道,營造良好的民主討論、民主監督環境,調動全體黨員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求真務實,注重實效。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等依照規定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事情外,其他黨務校務工作全部面向黨員群眾公開。充分尊重群眾的合理要求,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做到公開內容全面準確。建立反饋機制,切實解決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3、嚴格標準,科學規范。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確保黨務校務公開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4、區別情況,統籌兼顧。準確把握黨務校務公開工作的共性要求和不同類型事務的個性特點,確定相應的公開內容和形式,提高黨務校務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資源共享,相互借鑒,提高我校干部教育工作的整體水平。

    5、積極穩妥,改革創新。實行黨務校務公開,堅持工作運行陽光運作,既要大膽實踐,勇于創新,又要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豐富公開內容,完善公開形式,建立長效機制。把黨務校務公開與爭創省級文明機關結合起來,與新校區建設和老校區全面提升結合起來,使之互相促進,協調發展。

    二、總體安排

    今年的“陽光工程”活動總體上分為動員部署、全面實施、總結提升三個階段,12月底基本結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5月上旬以前)。組織全體黨員群眾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和省市有關文件,充分認識開展權力運行“陽光工程”活動、實行黨務校務公開的重要意義,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建立領導機構,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5月中旬至10月底)。圍繞制定目錄、確定方式、建立制度、整改反饋等內容,做好各項工作。

    1.制定公開目錄,明確公開內容,確定公開方式。按照市委辦公廳和市直機關工委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利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在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各部室根據工作職責范圍,提出建議公開事項的目錄、內容、時限、程序、范圍、方式等,由校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整理后,再經過進一步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形成我校黨務校務公開的目錄。

    2.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包括例行公開、民主評議、考核獎懲、責任追究、聯席會議、信息處理反饋、民情懇談和接待日、新聞發言人、監督檢查和接觸臺帳、檔案管理、考核評價等制度。

    3.認真整改及反饋。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收集全校黨員群眾對黨務校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或整改,并將結果向黨員群眾反饋。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11月至12月底)。一是認真總結活動經驗,把活動過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規定下來,形成長效機制。二是認真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向市委及市直機關工委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總結和相關情況。三是將公開內容分類立卷歸檔,做好管理利用工作。四是做好“陽光工程”活動的檢查考核工作。

    三、組織領導

    在校黨委領導下,建立黨務校務公開活動領導小組,李好臣同志任組長。設立辦公室,明確辦事機構,配齊工作人員,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黨務校務公開工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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