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要加快形成導向明確、精準科學、規范有序、競爭擇優的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人才評價機制,建立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的人才評價制度。
分類健全人才評價標準: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作為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堅持憑能力、實績、貢獻評價人才,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等傾向。創新多元評價方式: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加強國際同行評價;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由用戶、市場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評價重在同行認可和社會效益。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人才評價改革:對主要從事基礎研究的人才,著重評價其提出和解決重大科學問題的原創能力、成果的科學價值、學術水平和影響;對主要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人才,著重評價其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對產業發展的實際貢獻;對從事社會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務和實驗技術的人才,重在評價考核工作績效,引導其提高服務水平和技術支持能力。
科學評價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人才:對主要從事理論研究的人才,重點評價其在推動理論創新、傳承文明、學科建設等方面的能力貢獻;對主要從事應用對策研究的人才,重點評價其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服務支撐的能力業績;對主要從事藝術表演創作的人才,重點評價其在藝術表演、作品創作、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業績。
健全教育人才評價體系:深化高校教師評價制度改革,注重對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專業發展的綜合評價;根據不同類型高校、不同崗位教師的職責特點,分類分層次分學科設置評價內容和評價方式;要求所有教師都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建立健全教學工作量評價標準,落實教授為本專科生授課制度;完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標準,吸納行業、企業作為評價參與主體,重點評價其職業素養、專業教學能力和生產一線實踐經驗。建立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重點評價其教育教學方法、教書育人工作業績和一線實踐經歷,嚴禁簡單用學生升學率和考試成績評價中小學教師。
改進醫療衛生人才評價制度:對主要從事臨床工作的人才,重點考察其臨床醫療醫技水平、實踐操作能力和工作業績,引入臨床病歷、診治方案等作為評價依據;對主要從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點考察其創新能力業績,突出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能力;對主要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等的公共衛生人才,重點考察其流行病學調查、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等能力。建立符合全科醫生崗位特點的評價機制,考核其掌握全科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常見病多發病診療、預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作為重要評價因素。建立更加注重臨床水平、服務質量、工作業績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評價機制。
創新技術技能人才評價制度:重點評價掌握必備專業理論知識和解決工程技術難題、技術創造發明、技術推廣應用、工程項目設計、工藝流程標準開發等實際能力和業績。
完善面向企業、基層一線和青年人才的評價機制:對業績貢獻突出的優秀企業家、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申報條件;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加大愛崗敬業表現、實際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健全以職業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評價制度、完善教育培訓、認定評價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加強社會工作者職業化管理與激勵保障;完善青年人才評價激勵措施。破除論資排輩、重顯績不重潛力等陳舊觀念,重點遴選支持一批有較大發展潛力、有真才實學、堪當重任的優秀青年人才,探索建立優秀青年人才舉薦制度。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黨委和政府對改革完善人才評價機制的統一領導,黨委組織部門要牽頭抓總,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發揮社會力量重要作用,認真抓好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