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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證監會公布開放新政策

    允許外資控股合資券商

    發布日期:2018-04-30

    信息來源:新華社

      證監會29日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
      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
      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體現外資由參轉控,將名稱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范圍需與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
      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將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調整為“應當符合國家關于證券業對外開放的安排”。
      四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于國際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五是明確境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證券公司性質變更相關政策。
    編輯: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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