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11日向成員提供的文件顯示,由于美方沒有采取實質行動糾正其對華產品實施的多項違規反傾銷措施,中方已向世貿組織申請授權對美實施每年約70億美元的貿易報復。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首次針對爭端解決案件敗訴方不執行爭端解決案件裁決提出貿易報復授權請求。
11日的文件顯示,中方認為美方并未在規定時間內執行上述案件的裁決。世貿組織規定,如果敗訴方在確定的合理執行限期內未執行裁決或建議,而且在該合理期限后20天內爭議雙方仍未就補償達成協議,勝訴方可以請求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授權實施“中止減讓”等(即貿易報復措施)。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在中方提出貿易報復授權請求后,如果美方未就報復程度提出反對,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則應在合理期限結束后30天內,給予中方報復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