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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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建國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的《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根據意見,從 7月1日起,我市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 55元提高到60元。
會議指出,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城鎮非從業居民養老保障問題,是黨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制度建設。意見決定,從7月1日起,我市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55元提高到60元。同時,增加繳費檔次,規范補貼標準。在國家和省規定的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我市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次。意見還針對重度殘疾人平均壽命低于正常人的實際情況,將其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提前至5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