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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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我市召開農村宅基地建房規劃審批委托管理工作會議,市規劃局與各區、縣簽訂宅基地建房規劃管理委托協議,正式將審批權下放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曉剛出席會議并講話。
根據協議,受委托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請并進行規劃審查,對建筑面積、建筑層數等提出規劃要求,并以市規劃局名義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另外,按照法律法規和委托協議要求作出審批決定,在委托權限范圍內的行政行為,其法律后果由市規劃局承擔;以自己名義或者超越委托權限實施的行政行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農村宅基地建房規劃審批管理的適用范圍為本市城市規劃區內、規劃城鎮建設用地以外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委托內容僅限于對村(居)民經依法批準、以戶為單位使用宅基地單獨建設的住宅進行規劃審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