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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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執行編制使用紀律,進一步規范編制使用程序,近日,章丘市紀委、編辦、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轉發濟編辦發[2012]37號文件嚴格執行編制使用紀律的通知》(章編辦發[2012]7號)文件,要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空余編制補充人員,要嚴格按照編制使用有關規定,先向市機構編制部門提報編制使用申請,市編辦根據單位現有空編情況和人員結構,經規定程序確定后,機關事業單位憑機構編制部門核發的編制使用核準通知,到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補充人員事宜。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對單位編制使用情況進行一次認真自查,對不符合編制使規定的行為,立即予以糾正。同時,章丘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機構編制部門將對全市編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紀行為進行認真查處,并按照《機構編制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