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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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縣不斷加強機構編制管理,通過對《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管理使用,以“五促進”加強《商河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1、嚴格貫徹落實最新頒布的《商河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規范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努力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在機構編制調整變化、人員增減調轉等方面嚴格遵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2、通過使用《機構編制管理證》,促進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政部門、用人單位、干部職工之間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情況都清楚明白,讓《機構編制管理證》真正成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身份證”、“戶口簿”;
3、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證》的使用管理,促進濟南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系統信息管理的實時化動態化,及時對各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調整、人員增減調動做出調整更新,使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掌握的信息與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實際情況之間做到“帳實相符”,避免出現兩張皮、兩頭黑;
4、加強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商河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促進《機構編制管理證》的使用管理法制化、規范化,使《機構編制管理證》在機構編制管理中真正做到“一證通”;
5、不斷提高機構編制事項的服務水平,促進《機構編制管理證》的實用化,使《機構編制管理證》成為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聯系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及各機關事業單位、廣大干部職工的“服務卡”。
現在商河縣的《機構編制管理證》已審核發放190多個單位,在機構編制管理中獲得了預期效果和良好反響,為《商河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