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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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下區編辦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協調配合機制,規范工作流程,不斷提高機構編制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一是強化審核審批制度建設。歷下區編辦研究制定編委會議事規則和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涉及人員考錄、政策性安置、區外調入、區內調整的事項,均由區編辦統一提交編委會研究決定。將日常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從制度層面強化了編辦的權威性,也有效防止了各自為政,政出多門現象的發生。
二是強化綜合約束機制建設。為提高工作效率,嚴格履行“三定”方案的職能,歷下區編辦建立起編制、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的綜合約束機制,注重協調好與相關部門的關系,合理劃分職責權限。通過主動溝通、多次協商、不斷磨合,歷下區編辦與其他幾個部門在計劃編制、編制管理、人員錄用等方面形成共識,達成一致,實現了編制、人員、經費一體化管理。組織部、人社局要依據編制情況進行調配、招考,財政局要以入編通知單為依據辦理工資手續。
三是強化規范工作流程建設。為更好地落實入編制度,實現管理精細化,歷下區編辦規范入編管理工作流程,嚴格按照4個步驟辦理編制使用及入編手續。第一步,增人單位分別向編制、組織、人社部門提出用編、增人的申請;第二步,由編辦、組織、人社分別審核,匯總后的名單提交編委會研究通過;第三步,增人單位填報《機關事業單位增加工作人員申報表》;第四步,開具入編通知單,憑此辦理相關手續,并在《統一發放工資檔案表》上加蓋編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