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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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平陰縣編辦不斷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落實中央“四個嚴禁”的要求,規范程序,嚴肅機構編制紀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平陰縣編辦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先后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意見》等五個規范性文件,完善政策,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同時,堅持機構編制集中統一管理,凡涉及職能調整,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增減的,統一由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按程序上報審批。為了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維護機構編制工作的權威性,不斷加強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機構編制核查、部門內設機構及中層領導職數配備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等專項檢查。
通過加強制度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平陰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一是行政和事業人員明顯減少。與2011年行政、事業人員實有人數相比,在2012年新招考公務員55人,事業人員123人及相關政策安置人員的情況下,去年底行政和事業人員分別減少了143人、168人。二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穩步推進。完成了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和預分類工作,按要求收回生產經營類和職能弱化事業單位的100名空余編制,為下步事業單位撤并、整合奠定基礎。三是工作亮點紛呈。在全市率先完成機構編制證換發工作,并作了典型發言。積極開展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縣中醫醫院作為全市唯一一家試點單位,參與全省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作為全市兩個被抽檢縣(市)區之一,迎接了省機構編制核查和事業單位監管工作檢查,受到濟南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通報表彰。在2012年度省編辦、省人社廳組織的全省機構編制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中,平陰縣編辦被表彰為全省機構編制系統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