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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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環節,商河縣編辦在去年10月完成全縣《機構編制管理證》換發的基礎上,首次利用管理證“戶口本”的作用,協助縣財政局完成財政供養人員年度核實工作。之前,全額預算單位核實、報送財政供養人員表時,既要到縣編辦審核編制、人員,又要到財政局核對資料是否正確,不僅增加了工作環節,又多做了無用功。今年,縣編辦梳理往年經驗,轉變工作思路,印發《通知》及《機構編制管理證》使用說明,告知各單位報送財政供養人員表時只需攜帶管理證到縣財政局審核報表,由財政局按照管理證內容進行核對后,直接作出結論。通過這種方式,不僅為各部門、單位提供了方便,建立了編制與財政溝通的橋梁,而且,增強了《機構編制管理證》的權威性和實用性,也對監督檢查各單位編制情況起到了相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