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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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編辦“作風建設年”的要求,歷城編辦繼續把“走基層、抓調研”作為工作重點,同時,注重對調研成果的轉化,努力做好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
一是把調研成果轉化為體制方案。根據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的開展、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部門職能的變化,結合調研成果,提出推動工作的新辦法新方案。去年至今,對十幾家機關事業單位開展重點調研后形成建議,提交編委會議研究解決,進行體制機制的優化整合。
二是把調研成果轉化為領導決策。通過信息報送的形式,將相關調研成果及時上報區領導,將調研成果體現到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去。
三是把調研成果轉化為制度成果。將調研成果與日常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進行比對,將好的意見建議作為建立相關制度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