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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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轉干部安置工作中,槐蔭區編辦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服務發展”的原則,把做好軍轉干部安置工作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置措施,切實為軍轉安置工作提供編制保障。
一是提前謀劃,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在機構改革后行政編制特別緊張的情況下,提前梳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有人員、近三年軍轉干部安置等情況,綜合分析歷年來接收安置軍轉干部數量,摸清基本數據,根據各單位空缺編情況,為接收軍轉干部預留一定的編制空間。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等用編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細致做好服務,增強工作主動性,為提前做好軍轉干部安置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通盤考慮,積極暢通安置渠道。根據上級下達的軍轉干部接收安置計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空缺情況、領導干部職數、需安置軍轉干部的職級等進行通盤考慮,突出安置重點,改進安置辦法,通過與組織、人社部門的反復醞釀、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制訂出科學合理的安置分配方案。積極創造條件,把團職、營職以下及技術軍轉干部安置到不同層次工作崗位,努力拓寬安置渠道,達到了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的目的。
三是強化溝通,用好盤活編制資源。努力爭取專項編制,積極盤活現有編制,合理用好用活機構編制。根據掌握的基礎數據,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帶頭接收軍轉干部,擬定安置單位及指標的建議性方案,在明確軍轉干部安置的單位后,再次對擬接收單位的編制數、實有人員數、空缺編數、領導職數等進行一一核對,盡量避免超編安置現象,對審核中發現的超編安置情況,進行適當地調整,努力讓軍轉干部走得放心、來得安心、做得舒心。
四是明確流程,確保實行陽光安置。建立健全公正科學的安置機制,堅持以“公開透明、陽光操作、確保重點、擇優安置”為原則,進一步推進安置政策、安置辦法、安置程序和安置結果“四公開”制度,讓安置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組織、人社部門最后明確的軍轉干部安置名單,明確軍轉干部安置入編保持與其他形式入編相同的工作流程,要求各接收單位及時辦理入編手續,做好入編動態管理,確保編制及實有人員數據變動的精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