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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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蔭區編委辦根據市編委辦《關于進一步明確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濟編辦發〔2012〕160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從職業病防范、職業病監督檢查和職業病人社會保障等方面入手,對涉及職業衛生監管的五個部門進行深入調研,進一步明確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分工,切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體系。
一是重點學習領會《通知》的精神實質,明確職業衛生監管的重要性。職業衛生工作關系到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我區經濟健康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二是重點加強溝通交流,對部分存在爭議或涉及管理權限的問題積極與市編委辦及區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交流,從而為準確清晰界定職責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總結歸納,把握大局,我辦牢固樹立全局觀念,以"合理、有效"為原則,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重點,不斷增強機構編制工作的預見性和輔助領導決策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