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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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創新研討班結束后,天橋區編辦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省編辦副主任劉維寅的講話精神和《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山東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辦法》。會上,區編辦主要領導對貫徹落實研討班精神,進一步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加強學習,深刻領會會議精神。以學習《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和《山東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辦法》為契機,切實增強嚴格執行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做到編制依法設定,工作依法開展。充分領會劉維寅主任的重要講話精神,創新思路,強化認識,認真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
二是加強協作,提升監督檢查力度。準確把握新形勢下領導機關對監督檢查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加強與組織、紀檢、人社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形成監督檢查合力。通過全面開展機構編制核查,掌握現有機構編制真實情況。加大預防工作力度,有效杜絕各種違規違紀現象發生,推動機構編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管理,完善機構編制體系。嚴格落實機構編制實名制,充分發揮機構編制管理證作用。完善各項配套制度,建立聯合督查機制,深入開展專項檢查,構建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