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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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山東省章丘市編辦把編制使用計劃管理作為管好、用活編制資源的著力點和落腳點,逐步規范編制管理秩序,保持了行政編制的低位運行,實現了事業編制總量的只減不增。
一是嚴格申報條件。堅持空編進人原則,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補充工作人員和領導干部的,必須在單位“三定”規定核定的編制數額和領導職數內進行,并留出適當的空余編制。
二是嚴格申報程序。申報單位必須以正式文件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提交用人計劃的書面申請,由市編辦審核匯總提交市編委會審議,形成年度編制使用計劃,報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后下達實施。
三是嚴格入編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編制計劃使用完成后,須于30個工作日內到市編辦辦理入編登記手續。市編辦審核無誤的,開具《章丘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指標通知》,變更《機構編制管理證》,將人員信息錄入編制實名制數據庫。
四是嚴格編制紀律。按照中紀委《機構編制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等規定要求,嚴肅查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凡不按規定用編進人的,機構編制部門不予辦理編制使用和實名制登記手續,組織、人社等部門不予辦理人員調整、工資和社會保險等手續,財政部門不予核撥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