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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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服務區域發展,槐蔭區編辦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牢固樹立法制意識,“三個主動”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法制化建設。一是主動學習各項政策法規,做到知法。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大關于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機構編制管理各項法律法規,廣泛深入一線調研走訪,積極組織參加專題講座,不斷拓展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二是主動與業務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做到用法。始終與區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建立工作聯動機制,使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真正落到實處,保證了機構編制部門的權威性;主動與區紀檢監察部門及時溝通,建立嚴密的糾錯預防機制。三是主動抓好各項政策犯規的落實,做到守法。根據區域發展的特點和要求,突出機構編制管理分類調控職能,有針對性地將編制向涉及民生的重點領域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