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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橋區編辦抓好“四個嚴格”進一步規范實名制管理

    發布日期:2013-08-05

    信息來源:

    為切實加強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天橋區編辦突出抓好“四個嚴格”,把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措施和約束機制作為有力抓手,強化措施,規范程序,嚴明紀律,較好地促進了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的有序運行。
    一是嚴格制度。區編辦聯合組織、監察、財政、人社等部門下發《天橋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證使用暫行辦法》,全面推行機構編制管理證制度。實行機構編制管理證查驗制度,每年對各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使用情況進行查驗。堅持“三核查、兩一致”,即核查《機構編制管理證》上的編制數、實有人數、單位性質和人員變動,核查入編、減編手續,核查工資發放情況,做到《機構編制管理證》人員記錄及構成和單位實際情況相一致,與實名制數據庫相一致。
    二是嚴格程序。嚴格規范工作流程,嚴把數據入口關。明確一名機構編制聯絡員,具體負責實名制信息庫的更新和維護工作。每月對各單位提交的干部調整、人員調動、新增人員、退休、辭職辭退、死亡等變化情況嚴格把關,做到增減有據可循,確保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落到實處。
    三是嚴格管理。每月對機構編制臺賬、增人通知臺賬、機關事業單位超空編臺賬等臺賬進行更新和完善。依據《機構編制管理證》和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用編進人指標做好人員調動和選拔任用工作,確保實有人員與批準的編制和領導職數相對應,杜絕超編進人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的現象發生。
    四是嚴格監督。積極探索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協調配合約束長效機制,進一步嚴肅機構編制與財經紀律,規范編制使用審核與人員經費核撥程序,形成在編委統一領導下的部門間協調配合、運轉有序的工作機制,有效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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