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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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住盤活用好機構編制資源,濟陽縣編辦采取四項措施加強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實現機構編制資源優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嚴格執行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堅守機構編制各項管理“紅線”,對違規申報的機構編制事項堅決不予受理。
二是規范辦理程序。按機構編制管理權限,明確機構編制事項的受理、調研、初審、研究、批準等環節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提高辦理機構編制事項的規范化水平。
三是注重細節管理。注重把握好細節,如涉及職能配置、機構設置、編制員額等問題,前期嚴格把關、深入調研,后期科學分析、充分論證,確保不出現任何差錯。
四是強化業務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對干部進行機構編制理論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為強化機構編制日常管理提供智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