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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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機構編制管理水平,切實管住、管好機構編制資源,歷下區編辦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有效推動編制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一是科學使用《機構編制管理證》。加強機構編制情況的實時監控和信息數據的及時統計,相關單位人員編制情況發生變動時,需持有效證明文件,經審核后錄入實名制系統,更改《機構編制管理證》,實現機構編制實名制動態管理。
二是嚴格人員入減編審批制度。要求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補充人員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證明文件辦理入編手續,憑入編手續納入實名制數據庫、核撥經費、辦理工資等手續。對于減少工作人員的及時辦理減編手續,核銷、維護實名制信息。
三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機構編制文件和機構編制調整事項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人員工資辦理與經費核撥要嚴格以編辦入編依據為憑證,進一步強化經費編制一體化管理,切實維護好實名制系統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