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9-26
信息來源:
一是抓督查,強化教育整改。采取正面教育引導與懲處頂風違紀相結合、暢通信訪舉報渠道,不定期對各科室進行明察暗訪,針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二是抓作風,提高工作效能。采取“上下聯動、條塊結合、指標測定”的方法,從部門評議、群眾問卷、糾風評議3個角度開展行風評議,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三是抓懲治,加強案件查辦。把違反機構編制法律的案件、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與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統一起來,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努力維護機構編制部門的嚴肅性和紀律性。
四是抓機制,推進廉政建設。堅持貫徹落實中央到地方的有關規定、著力解決“四風”問題,認真查找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新機制,推動機構編制領域反腐敗工作重點任務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