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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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政府部門“三定”規定,督促政府部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自九月上旬至十月下旬,平陰縣開展政府部門履行環境與資源保護和住房保障職責情況檢查評估。
平陰縣編辦與縣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政府部門履行環境與資源保護和住房保障職責情況檢查評估的通知》。
縣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環境保護等部門要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按照檢查評估內容,逐項梳理分析2010年以來履行職責情況,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研究落實改進措施,并形成自查情況報告。縣編辦和監察局通過聽取履行職責情況介紹、查閱有關文件資料、核查群眾反映問題解決情況、查驗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事件處置情況、走訪服務對象、訪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社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實地檢查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上報市編辦和市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