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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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天橋區編辦從動態管理制度、機構編制臺賬管理和人員編制數據審核三個方面入手,全面做好機構編制審批臺賬管理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動態管理制度。以機構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為支撐平臺,結合機構編制核查、事業單位法人年檢、機構編制年度統計等工作,對各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事項進行定期審核,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全面實現機構編制、人員信息及時更新和動態管理,確保審批臺賬信息的準確性。
二是嚴格機構編制臺賬管理。加強對各單位機構編制臺賬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嚴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有關編制文件要求,準確填寫本單位人員編制情況,詳細注明單位歷史沿革情況,做到人員情況清楚,機構信息明確。
三是嚴格人員編制數據審核。在上年度機構編制年報統計的基礎上,對各單位人員情況進行全方位核對,做到調動有依據、調整有根據、變化有說法,切實保證人員編制信息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