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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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下區編辦圍繞政府部門“三定方案”,結合上級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和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定職責,嚴查職責交叉、相互推諉。以部門三定文件、法律法規和編制系統紅頭文件為依據,督查各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和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的建立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督查相關職責調整的落實情況。
二是定內設結構,嚴查私設機構和擅自提高機構規格。以三定文件為基礎,機構編制紅頭文件為補充,制作各部門內設機構沿革臺賬,對照臺賬明細,嚴格各單位內設機構管理,嚴禁私設機構和擅自提高機構規格。
三是定人員編制,嚴查超編進人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結合實名制和《機構編制證》的使用管理,督查各部門編制數與實有人員數、核定領導職數與實際配備領導干部的匹配情況,向碰觸超編滿編紅線的單位給予警示,嚴控機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