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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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3年度濟南市《縣(市)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濟發〔2013〕8號)要求,“機構編制違規率”將作為今年考核指標之一。章丘市編辦作為章丘市該項考核內容的負責單位,多項措施全力做好考核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市編委會成員匯報機構編制考核有關工作要求,確保領導及時掌握最新政策要求,時刻繃緊機構編制紀律這根弦。
二是健全考核機制。將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權重5分,從領導重視情況、機構編制管理情況、機構編制紀律執行情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情況等4個方面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進行考核,進一步提升機構編制紀律的嚴肅性、權威性。
三是實行月報制度。建立科學發展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臺賬,由專人負責,每月對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實時通報,確保全年不發生機構編制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