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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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充實了全編辦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信訪穩定工作聯絡員。完善了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把信訪穩定工作列入崗位目標責任制,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是信訪渠道進一步暢通。完善了機構編制“12310”舉報投訴電話,建立了領導干部信訪接待日制度和機關干部下訪工作制度,認真落實了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值班制度,做到有訪必接,隨訪隨辦,確保群眾反應的問題得到及時的處理和解決。
三是排查督導力度進一步加強。建立了信訪穩定工作臺賬,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制定了工作應急預案。建立信息通報制度,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