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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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濟南市槐蔭區編辦以規范部門(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為重點,出臺編制使用管理規定,進一步嚴格控編、用編。
結合貫徹《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與人員編制管理辦法》(魯編辦發〔2011〕3號)和魯編辦發〔2013〕5號文件精神,制定并出臺了《槐蔭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作流程》,明確各單位增加人員必須首先獲得區編辦的用編計劃審批,嚴格在編制使用計劃內增加和調動工作人員,杜絕了超編制限額進人、調任人員,違規進人,超配領導干部等問題的發生。定期開展機構編制核查,通過定期督查和專項檢查加大了對部門(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部門(單位)擅自設立內設機構、提高內設機構、違反領導職數配備、未經審核或超數額補充人員及干預下級機構編制事項等情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提高了部門(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規范化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