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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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強用編調研。結合全區工作實際,緊緊圍繞熱點、難點工作,充分發揮編辦牽頭作用,聯合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通過座談交流、工作評估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需求,對各單位用編需求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二是嚴格用編審核。嚴肅機構編制紀律,按照“控制總量、突出重點、規范管理”的原則。堅持缺編進人、從嚴控制,規范用編計劃審核管理。滿編或超編的單位,一律不予安排,同時明確突出工作重點,編制適當向基層傾斜,并優先保證高層次人才引進及軍轉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員的需求。
三是審核程序到位。在深入了解的基礎上,按照職責分工,就職數空缺、編制和實有人員配備、崗位設置、人才需求等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核,確保數據真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