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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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山東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的意見》魯政發〔2013〕24號文件精神,濟南市天橋區編辦及時組織對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區食藥分局、區食安辦等部門分別探討研究,明確職責,始終從實際需要做為機構編制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通過協調摸底,全面了解天橋區工商、質監、食藥監局、食安辦等部門食品安全和藥品監管職能的履行情況,并收集食品藥品監管理體制改革相關資料,為下一步具體落實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