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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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機構編制管理水平,切實管住、管好機構編制資源,歷下區編辦采取多種措施,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規范《機構編制證》使用與管理。創新管理模式,重塑工作流程,在入減編與《機構編制證》更新聯動管理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證》變更流程,提高入減編通知單和《機構編制證》更新的同步性,增強實名制數據庫的時效性。
二是完善自主設計的審核臺賬。在機構編制審核臺賬使用過程中,結合實際工作需要,通過編制數據庫、實名制數據庫和機構編制臺賬等多個系統間的交錯引用,簡化操作流程,提升效率,不斷完善機構編制動態管理的基礎數據。
三是探索創新實名制管理方式。在實名制月報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編制使用審核審批電子政務模式,以實現機構編制的實時動態管理;探索數據庫資源共享機制,以實現編制數、實有人員數、財政供養數相一致,提高編制管理質量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