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2-19
信息來源:
全省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程,科學決策,周密安排,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工作,并于12月11日召開全市動員大會部署。市編辦協調相關部門成立了9個改革工作組,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及時研究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截至12月底,改革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
按照省編辦要求,市編辦對改革工作進行了初步總結,形成并上報了《注重“六個銜接”,有序推進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省編辦主任劉星泰對此作出重要批示:“濟南市在推進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中,研究細,工作實,推進快。注重“六個方面”的銜接,方法得當,效果好,值得各市借鑒。下步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緊迫而繁重,希望各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按期圓滿完成此次改革任務。”并要求省編辦將我市做法印發全省其他各市編辦供借鑒參考。對此,濟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曉剛作出重要批示:“市編辦在推進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中認真貫徹上級精神,立足濟南實際,有序推進改革,順利完成任務。感謝劉星泰主任的鼓勵。”
為更好的指導下步的改革工作,現將《注重“六個銜接”,有序推進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全文刊發,供學習參考。
注重“六個銜接”,有序推進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
全省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程,科學決策,周密安排,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工作。為確保順利完成改革任務,我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注重做好“六個方面銜接”,扎實有序地推進改革各項工作。目前,已基本確立了與國家和省對應銜接的食品藥品監管新格局。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先”與“后”的銜接,統籌謀劃改革
(一)調查研究在先,組織實施在后。我們對改革涉及的相關部門機構編制情況提前進行摸底調查,對職責任務進行梳理,了解掌握現行體制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做好了基礎性工作;超前謀劃工作方案,研究政策措施。在體制改革中能夠準確把握改革精神,迅速厘清改革思路,扎實有序地推進改革。
(二)充分溝通在先,確定意見在后。我們將充分溝通作為研究擬訂意見、確定改革方案的前提。一是及時向省編辦請示溝通,保證改革政策不變通、不走樣,也使具體意見依據充分,符合實際。二是與涉及的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充分溝通。重點就編制劃轉、設置食品藥品監管所、整合檢驗檢測隊伍等關鍵問題,與市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食安辦等部門反復溝通對接,達成一致意見。將《實施意見(草案)》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規定(草案),分別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涉及12個部門以及市法制辦意見,就職責分工、職責表述等具體問題進行溝通對接,反復論證,確保職責表述清晰準確。召開專題座談會,就我市四部門有關改革的具體政策措施,面對面地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三是與縣(市)區進行充分溝通。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統一政策口徑及時答復,對個性問題,根據縣(市)區實際情況及時明確指導意見,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注重“點”與“面”的銜接,整體推進改革
為保證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我們堅持整體推進、同步實施改革。
(一)市和縣(市)區管理體制改革同步實施。在研究市級改革實施意見的同時,將縣(市)區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問題一并考慮,一并研究,一并提請市委市政府和市編委審定,減少運轉環節,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行政機構編制事項和事業單位調整同步進行。在研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機構編制事項的同時,將市工商、質監、食品藥品所屬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同步進行,合理配置編制資源,加大向民生傾斜力度,配強食品藥品稽查、綜合檢驗檢測工作力量。對工商、質監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長期遺留的編制要素缺失、職責“缺位”等問題進行規范。
(三)《實施意見》和新“三定”規定同步研究。在擬訂《實施意見》的同時,加快新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規定擬訂工作,按照協同銜接、職責法定、預留空間原則,經反復論證,充分溝通并按程序審定后,與《實施意見》一并印發。
三、注重“上”與“下”的銜接,因地制宜改革
(一)把貫徹落實上級改革精神和因地制宜結合起來。一方面堅決貫徹中央和省改革政策,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紀律和相關規定。按照從嚴從緊控制機構編制的要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內設機構和領導職數較改革前均未增加。對食品藥品工商質監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結合管理體制改革進行清理規范,共核減事業單位22個,核減編制185名,核減處級領導職數11名。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實際的改革舉措。一是綜合設置開發區監管機構,整合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的高新區分局,綜合設置高新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為下步探索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新模式積累改革經驗。二是參照縣(市)模式,在歷城區和長清區分別設置綜合性檢驗檢測中心,增強了檢驗檢測資源的有效性和普惠性。三是將市和縣(市)區商務部門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分別劃入同級畜牧獸醫部門,同時相應整建制移交生豬定點屠宰執法機構。四是職責分工預留空間。鑒于食品安全監管的艱巨性和復雜性,“三定”規定特別提出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動態調整機制,同時明確合理劃分市和(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事權,避免出現監管交叉和空白。
(二)管理權限應接盡接,應放盡放。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明確下放設區市承擔的8項職責全部承接。同時,按規定向縣(市)區下放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等9項職責,進一步完善了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權。
四、注重“寬”與“深”的銜接,準確把握改革
在擬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規定過程中,既從寬度上考慮合理界定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協調機制;又從深度上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任務具體細化,保證對食品安全實現無縫隙、全覆蓋監管。
(一)增加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除了參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規定,界定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農業等9個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外,還增加了與畜牧、糧食、城管(城管執法)等3個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同時對食品安全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界定職責分工的,明確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牽頭,商市機構編制部門提出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印發實施。
(二)進一步細化部分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對于法律法規沒有特別明確,但又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力求明確監管責任。如,增加了農業部門“負責豆芽等芽菜蔬菜培植行為監督管理”職責;明確了衛生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和“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督管理”職責;建立了與城管部門對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監管的溝通協調機制。此外,對社會關注的“防腐劑”、“著色劑”、“瘦肉精”、“蘇丹紅”等熱點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也進行了專門研究。
五、注重“統”與“分”銜接,形成改革合力
(一)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領協調作用
一是發揮領導小組高層協調決策作用。這次改革,領導小組對改革進行總體謀劃,確定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為推進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障,在研究重點問題、解決主要矛盾、確定政策措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作用。市編辦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協調相關部門,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抽調人員組建9個專門工作組,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和工作分工,建立聯系機制,強化配合聯動。
(二)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改革合力。各相關部門在改革中積極配合,發揮各自職能優勢,確保改革順利實施。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具體政策,由市編辦匯總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印發實施。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等部門明確定位,積極參與,同時對機構編制、人員、資產、財務經費等劃轉工作,主動溝通、協調配合,在較短時間內達成一致意見。本次改革從基層工商所劃轉700名編制,保證了140個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所需編制。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保持了干部隊伍穩定,確保了改革工作系統、全面、有序推進。
六、注重“近”與“遠”的銜接,鍛煉提升隊伍素質
我們把這次改革作為當前實戰練兵的機會,著眼為下步改革鍛煉隊伍、積累經驗。
(一)啟發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我們注重對改革進展情況及時調度,匯總情況,研究辦法措施,把握重點難點,明確完成時限。注重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注重對職責任務有分有合,對時間緊迫、頭緒繁雜的改革任務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對重點難點改革任務全員參與,群策群力,發揚“釘釘子”精神,敢于克服部門利益掣肘,攻堅克難,勇于擔當,全力打好攻堅戰。
(二)探索改革路徑,尋覓解題良方。為確保改革成效,我們對相關部門監管工作實際運行過程實行跟蹤問效。比如,對食品安全的職責分工是否實現了無縫隙、全覆蓋;食品藥品監管所的設置和運轉能否滿足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需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農業、林業、工商等部門建立的協調配合機制實際運行效果如何等問題都需要我們跟進評估,深入分析,及時完善,真正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落到實處。
(三)錘煉業務素質,提升服務水平。一是與各部門反復溝通對接的過程,也是對各部門職責任務等基本情況了解和熟悉的過程。二是對相關部門的行業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業務注重事前進行學習研究,做到溝通時能說話,敢說話,說對話,避免了以往因信息不對稱、情況不了解、政策不熟悉等原因而造成的被動局面,鍛煉了干部,增強了大家做好工作的自信心。三是通過與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等部門進行溝通、了解訴求,有針對性地研究改革措施,進一步提升了機構編制部門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