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4-10
信息來源:
為進一步建立依法執政、科學執政的工作機制,區編辦三項措施提高機構編制法制化水平,規范機構編制管理。
一、增強法律意識,健全機構編制規章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理論學習,對機構編制常用法規熟記于心,提高法律素養。加大機構編制宣傳力度,完善機構編制各項規章制度。
二、規范審批權限,加強機構編制審批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機構編制審批程序,嚴格規范編制使用管理,嚴格執行用編報批制度。凡是涉及機構編制事項都統一由機構編制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加強完善實名制管理平臺的更新、維護和管理。
三、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機構編制違規行為。加強對全區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檢查,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嚴肅查處工作中違反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的行為,保證機構編制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