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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市中區探索運用機構編制加權指標核算打造便民高效的街道公共服務平臺

    發布日期:2015-05-21

    信息來源:

    今年以來,市中區編辦以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為契機,結合全區實際,在街道辦事處編制總量內,根據其承擔的職責任務,探索運用機構編制加權核算指標,對其行政、事業編制進行統籌調整、優化配置,并逐步清理規范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為打造便民高效的街道公共服務平臺提供了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一是按照編制與職責相匹配原則,統籌調整編制。自2001年以來,城區街道辦事處機構編制基本上沒有進行調整,存在機構設置不夠合理、編制與工作任務不匹配等問題,已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市中區編辦在認真調研基礎上,探索建立了一套依據街道辦事處服務人口、經濟狀況、轄區面積等指標、結合所承擔重點項目任務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編制的加權指標核算體系。結合本輪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在全區街道辦事處編制總量內,重新核定了17個街道辦事處行政編制和所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使編制配備更加科學合理。
    二是按照綜合統一設置原則,清理規范事業單位。針對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按照事業單位綜合統一設置原則和分類改革的有關要求,每個街道辦事處統一設置4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分別是社區服務中心(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牌子)、經濟發展中心、城管服務中心和財政所,涉農的街道辦事處增設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掛水利站牌子)。改革以來,共撤并職責減少、職責單一的事業單位31個;街道辦事處所屬幼兒園、衛生院等12個事業單位劃歸區業務部門管理,從而優化了街道事業單位設置,理順了工作關系,更有利于街道辦事處公共服務職能的發揮。
    三是按照人隨職能走原則,優化人員配置。街道辦事處機構編制調整后,按照人隨職能走的原則和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有關規定,及時調整工作人員,進一步優化了人員結構,有效提升了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同時也較好地解決了機關事業單位多年遺留的人員混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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