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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槐蔭區編辦創新權力清單后續管理顯成效

    發布日期:2015-07-15

    信息來源:

    槐蔭區編辦把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權力清單作為改革的起點,緊密結合區情實際,強化工作措施,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動態調整立規矩。根據《山東省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槐蔭區編辦堅持“三個嚴守”,進一步為行政權力清單動態調整“立規矩”。嚴守行政權力清單調整“三大類情形”,堅持“部門自報,依據明確,程序健全,審核到位”的調整機制;嚴守行政權力清單調整“時間節點”,堅持“電子庫動態管理,行政權力清單同步調”的原則,嚴防行政權力清單成為“僵尸清單”;嚴守清單調整“監督檢查關”,進一步做好行政權力清單調整的“調度器”,確保部門(單位)調整清單時,務必做到“入有原因,出有依據”。截至目前,槐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已經根據規范流程對已公布的行政權力清單作了微調。二是實際應用看實效。政府各部門的職權事項種類繁多,區編辦經過深入調研,以“利企便民”為出發點,將區級行政權力清單聚焦在與企業生產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連、直接面對行政相對人的職權事項上。按照“流程最優、環節最少、時間最短、服務最佳”的基本原則,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同時增加辦事窗口,減少企業辦事手續和群眾等待時間。通過“一多一少”的一攬子舉措,進一步強化對已經公布的行政權力清單進行升級改造,為打造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奠定了堅實基礎。自全區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以來,服務企業提速增效效果初顯。據統計,全區101個重點建設項目中,續建項目60個, 新建項目26個,策劃項目15個,相關改革工作在支持大項目、好項目落地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市場活力明顯增強。三是后期監督有保障。圍繞建立科學合理的審批管理機制、嚴密完善的審批監督機制,槐蔭區編辦探索建立了與區監察、法制等多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合監管機制,并開通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全區23個單位的100項行政審批和1908項行政處罰事項均列入電子監察系統,建立了“程序規范、自動留痕、全程監控”的信息化標準運作流程,采取“后置”監督、“后臺”管理的方式實施監察,初步構建起“主管部門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問責”的工作模式。同時,按照“先公布、再取消”的要求,繼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調整工作,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切實推動各部門(單位)轉變“重審批、輕監管”觀念,杜絕行政審批“事前無監督、事中無監管、事后無問題”的現象,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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