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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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能,按照省、市統一安排部署,歷下區采取三項措施,積極謀劃行政審批事項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編制工作。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工作原則。組織行政審批事項編制業務骨干認真學習《關于印發<行政審批事項業務手冊編寫規范>和<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編寫規范>的通知》(魯編〔2015〕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掌握編制范圍和原則要求。結合淄博市水利與漁業局取水許可事項范例,套用歷下區具體審批事項,提前分析相關部門編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需要進一步補充的要素資料,例如救濟途徑、審批流程等,并及時研究解決方案。二是強化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由編辦牽頭,會同區政務、法制、市場監管、信訪、監察等部門,協調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工作組,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責任到人。組織召開業務培訓會議,將上級精神傳達給各有關部門,進一步提高各部門對編制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工作的重視程度,切實“從全、從嚴、從優”做好這項工作。三是做好相關工作,筑牢編制基礎。組織相關部門,對照通用目錄,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做好上下級部門間溝通協調與權力銜接工作,穩步推進區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規范調整。
目前,區編辦與區政務服務中心正在對全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22家部門(單位)進行摸底調研,初步掌握各行政審批事項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所需部分要素的基本情況,為下步做好編制工作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