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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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據省編辦《山東省17市機構編制工作績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市編辦《關于印發〈2016年度縣(市)區機構編制工作績效管理評價標準〉的通知》規定,市編辦各處局室、中心依據各縣區2016年機構編制工作完成情況,對縣區編辦2016年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經市編辦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并報市編委領導同意,確定歷下區編辦、槐蔭區編辦、天橋區編辦為“優秀”等次,其余縣區編辦均為“良好”等次。
2016年,各縣區編辦能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有序推進部門職責細化分解和“三定”修訂,強化機構編制管理, 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紀律,圓滿完成機構編制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較好成效。
市編辦已將評價情況書面反饋各縣區編辦,并要求對照存在的個別問題落實整改,于3月底前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市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