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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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國內國際的形勢變化,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充分肯定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因素,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偉大戰略目標,社會主義文化發展史進入到了嶄新的歷史階段。
以剛性力度強調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幅度,這是新形勢下文化財政政策的總體要求。能否迅速而且可持續地落實這一總體要求,對各級政府而言,既有財政能力和支出矛盾的問題,更有認識是否到位、觀念是否轉變、文化自覺水平是否提高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充分認識到沒有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充分認識到文化建設事關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事關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只有這樣才能理順關系,化解矛盾,克服困難,在有限財力中不斷尋找到推動文化強國的無限潛能。
擴大投入規模,提高支出比例,保證增長速度,調動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兩個積極性,促進各類文化基金、專項資金和公益收入在公共文化事業中發揮更大作用,形成財政保障文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是落實總體要求的技術化政策方案,必須統籌測算,細化到位。對中央財政而言,既要提高文化預算類目在年度預算中的量化剛性比例,也要提高文化轉移支付在中央財政文化支出中的結構比例,還要提高轉移支付中經常性安排的結構比例,從而既確保中央財政在文化支出中擁有更強保障能力、覆蓋能力和調控能力,同時也更有利于調動地方各級政府尤其是財政部門和文化行政部門的投入積極性和響應熱情。
擴大財政覆蓋范圍,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功能完善和運轉有效的必然訴求,是文化事業全面推進和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必然訴求,是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和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的必然訴求,是文化惠民和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發展成果的必然訴求。要努力打破體制內外界限,尋找更多惠及全民的文化福利方式和可操作性政策工具,讓不同社會主體都能沐浴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讓更多文化組織方式、文化生產方式、文化傳播方式和文化接受方式在公共財政支持下蓬勃發展,讓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成為全民共建共享的浩蕩春潮。
與此同時,還必須大力增強公共財政的杠桿調節功能,在發揮主渠道作用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吸納社會資金投入公益文化事業。簡化稅前列支等激勵政策的操作程序,促進更多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加入文化捐贈的隊伍,引導文化非營利機構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設立國家文化基金,通過擴大影響力、凝聚力和輻射力,構建重點突出、導向明確的基金支撐平臺,并形成梯次配置和專項服務并舉的層級基金鏈。吸收發達國家文化財政成功經驗,從立法環節給予條件限制,依法要求各級彩票公益金的較大比重用于文化事業。
完善投入方式,加強資金管理,規范預算制度,強化公共財政文化支出效率,使有限財力為文化強國發揮無限潛能
完善投入方式,必須兼顧公共財政文化投入公平訴求與效率訴求,必須有利于平衡東、中、西地區差和城鄉剪刀差,必須獎勤罰懶并有效激活優質文化產品與優質文化服務獎勵機制、文化體制改革與文化科技創新扶持機制、農村與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建設傾斜機制等。要以完善文化投入為紐帶,全面帶動文化資源、行政資源、設施資源、人才資源和經濟資源在政府平臺的高效配置,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號召力、執行力和調控能力。
加強資金管理,要與文化領域廉政制度建設緊密聯系在一起,要與現代會計制度和管理技術緊密聯系在一起,要與嚴格監管和財務公開透明緊密聯系在一起,要與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等思想教育緊密聯系在一起。提高資金管理水平,重在制度建設,只有在資金使用中形成有效的權力約束機制與支出規范程序,減少一般性支出在文化支出中的份額,限制鋪張浪費,打擊貪污腐敗,提倡陽光管理和透明支出,才能使有限的文化資金發揮更大的效能。
規范預算制度,最大限度地確保預算內文化支出的全面覆蓋以及合法化、制度化、長效化、規范化,更加系統縝密地設計文化類目邊際及內置科目項目譜系,更加專業嚴格地進行年度文化類目預算編制,更加程序合法、權力制約地進行文化類目預算審批,更加績效量化、問責明確地對文化類目預算執行常態監管,這些是資金管理有效的堅實體制基礎。要把每一分投在文化建設上的錢,真正用于文化建設,真正用于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而且要用好,用在刀刃上,用得有實效。
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剛剛起步,文化強國之路任重道遠。處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我們不能有任何經濟暴發戶的浮躁思想,不能大手大腳、喪失自律,務必戒驕戒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
突出重點,保證一般,統籌謀劃,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堅守提供保障,為文化事業全面推進和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提供保障,為公民基本文化權益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文化需求提供保障
要大力支持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堅持政府主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讓群眾廣泛享有免費或優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構建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并且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努力將財政支出力度與公共文化服務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辦法進行對接。支持發展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輻射力和影響力的現代傳播體系,努力使財政支出強度與黨報黨刊、通訊社、電臺電視臺和重要出版社的建設要求相協調。支持建設以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對象的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努力把財政支出覆蓋面擴大到一切維系中華民族文化血脈的具體領域。支持加快城鄉一體化文化發展,努力實現財政支出重點向農村傾斜、向基層傾斜,在激活中央、省、市三級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的同時,保證一定數量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用于鄉鎮文化建設。
要大力支持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在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助推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并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支點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要通過加大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以重大項目為龍頭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結構完形;通過投資核準、信用貸款、稅收優惠、發行債券和申請專項資金等優惠手段促進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基本形成;通過研發資助和政府搭建一系列公共服務平臺,加快科技創新成果向文化產業領域轉移并形成新的文化生產力;通過擴大政府文化采購及為困難群眾、農民工群體提供直接補貼,推動文化消費并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增量推進。
要大力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為文化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的財政保障。重點保障文化管理體制創新所涉及到的搭建公共平臺、完善市場體系、裝備執法隊伍及文化管理技術升級等。
要大力支持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從經濟待遇、收入分配和成果激勵等方面充分體現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工作理念。獎勵國家級杰出文化人才和有國內外重大影響的優秀文化成果,完善獎勵辦法,規范評獎程序,提高獎勵標準,以財政杠桿助推文化強國道路上優秀成果迸發、杰出人才涌動局面的早日實現。要大規模投入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培訓,創新培訓方式,優化培訓條件,對專業文化培訓機構及社會教育資源給予專項資金支持。要提高補貼標準和待遇水平,吸引更多的高層次人才投身于基層文化事業,為文化惠民創造良好的人才保障條件。
新的歷史大幕已經拉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正進入最好的戰略機遇期,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決定》作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撬動財政杠桿,助推文化強國,為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