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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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槐蔭區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工作職能,緊緊把握強化法律監督、加強特殊人群幫教、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三個著力點,積極探索,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以強化法律監督為著力點,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以執法辦案為依托,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引導相關部門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一是嚴厲懲治社會管理領域的職務犯罪。先后查辦城市拆遷建設、房屋管理、水文資源、土地礦管、物價管理等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損害執政威信的職務犯罪13人,有力地促進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正確履行社會管理職責。二是強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充分發揮監督性檢察建議的作用,對所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堅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議,幫助發案單位堵漏建制。制定出臺《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實施辦法》,并與區公安分局會簽《行政處罰檢察監督工作實施辦法》,探索行政執法監督的有效途徑。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與有關行政執法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一執法尺度,形成了打擊犯罪合力,先后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交刑事犯罪案件2件。三是加強對案件的分析研判,由表及里,標本兼治。正確把握和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法律范圍內慎重決策,最大限度地兼顧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力求法、理、情相統一。延展思維,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查一查案件背后有無暴露出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案件辦結時想一想能否發出檢察建議幫助相關單位改進管理;檢察建議發出后加強跟蹤,看一看有無達到預期的社會效果。建立刑事犯罪動態分析機制,深入開展對刑事犯罪發案情勢的研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階段性、地域性的治安動態或集中多發的類案深入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深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
二、以加強特殊人群幫教為著力點,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一是加強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跟蹤幫教。與公安機關會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跟蹤幫教暫行規定》,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幫教工作貫穿于偵查、批捕、起訴、監外執行等整個訴訟過程,切實將“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及“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落到實處。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實行專人辦理、分案起訴、分案審理。嚴格把握刑事責任年齡和入罪、量刑條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作出不捕、不訴決定后,偵監、公訴辦案人加強跟蹤,定期與其監護人和所在社區聯系,共同做好幫教工作。二是探索實行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為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罰對有輕微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成長可能造成的影響,與區法院、區公安分局等六家單位聯合出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規定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屬初次犯罪,認罪服法,確有悔罪表現并達到一定期限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可以予以封存保管,其在上學、就業時,免除報告的義務。這一舉措對失足未成年人改過自新起到了很好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三是加強對監外執行罪犯執行的監督。根據外執犯的執行需要公、檢、法、司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實際,該院建議區綜治辦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就外執犯交接、文書送達、建檔備查、日常管理、監管監督等工作環節進行規范,實現在各部門間交付執行的“無縫銜接”,落實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工作責任,對全區外執犯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不脫管、不漏管。
三、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為著力點,在延伸觸角中積極實踐社會管理創新。該院堅持“重心”下移、檢力下沉,將法律監督觸角向基層一線延伸。一是構筑民生檢察服務網絡。定期走訪在各辦鎮設立的民生檢察聯絡點,加強與民生檢察聯絡員的聯系,及時排查化解涉檢矛盾糾紛。將“民生檢察服務熱線”與“12345”市民服務熱線網上對接、聯動處置、資源共享。聯合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及各民生檢察聯絡點,開展了法律服務進基層、進社區宣傳活動,推進了陽光檢務、暢通了群眾維權渠道,構建起多方互動、觸覺靈敏、反應快捷、運轉高效的民生檢察服務網絡。二是認真辦理“民生檢察服務熱線”事項。“民生檢察服務熱線”辦公室對于聯絡點或熱線反映的涉檢問題在第一時間分流到有關科室進行處置。對群眾的轄外訴求,以提供法律咨詢和解答法律問題為主要服務方式,引導群眾通過正當的程序和途徑依法維權,同時積極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著力解決由于部門間職能交叉或職能缺失引起的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今年上半年該院向市民服務熱線轉辦民生訴求事項10件,直接辦理14件。三是開展“半小時法律服務圈”活動。定期組織干警走進社區、村居,開展法制宣傳,耐心為居民們釋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詢,傾聽群眾意見,使檢察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密切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