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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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平陰縣委政法委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有關指示精神,結合“四項重點”工作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深化完善案件評查工作,建設案件“四化”評查機制。以評查促規范,以規范促公正,進一步規范政法干警執法行為,推動政法機關切實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縣連續1100余天未發生新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一是組建專業化的評查機構。制定下發《中共平陰縣委政法委案件評查工作規定(試行)》,明確了案件評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目標任務、評查內容、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縣委政法委分管書記牽頭,政法各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評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由法、檢、公、司等政法部門的立案、民事、刑事、行政、執行、偵監、公訴、瀆偵、反貪、刑偵、經偵、治安、交通、法制、督察、律管、公證等17個業務部門的20余名精通法律、業務過硬的執法骨干構成的案件評查專業人員庫,為案件評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制定明細化的評查標準。對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再審、非訴等6類案件,涉及立案、庭審、實體、法律文書、案卷裝訂等5個執法環節的執法工作進行層層細化,制定評查標準5大項108條;對檢察院的批捕、公訴、瀆偵、反貪等4類案件,涉及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偵查、強制措施、法律文書、案卷裝訂等6個執法環節制定評查標準6大項79條;對公安局的刑偵、經偵、治安、交通等4類案件,涉及立案、偵查、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法律文書、案卷裝訂等7個執法環節制定評查標準7大項154條;對司法局的律師、公證等2類案件的代理、事實審查、公正結論、案卷裝訂等4個執法環節制定評查標準4大項46條;同時,突出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法律程序、社會效果、違法違紀等5個方面的評查重點,為案件評查提供了標準化的考核依據。
三是確定規范化的評查程序。實行一季一評,兩個隨機,一個合議。采取全面評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開展一次案件評查;在案件評查專業人員庫中隨機抽取8名評查人員組成案件評查組,由縣委政法委分管書記帶隊,對隨機調取的40件涉及法、檢、公、司等政法部門的各類案件進行現場評查或集中評查;對每起評查案件的事實認定、證據采用、法律適用、辦案作風、社會效果等5個方面,均由評查組全體人員進行集體合議,形成最終的評查意見,確保案件評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觀、真實。自2008年以來,全縣政法部門共自查自評各類案件5100余件,評查組集中評查各類案件472案560余卷,評出優秀案卷295件。
四是確保評查結果運用實效化。為確保評查工作切實取得實效,縣委政法委對評查結果實行一季度一反饋,采取書面形式直接反饋給各政法部門黨組(黨委),對發現的執法問題限期整改;對評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按照執法單位進行排名通報;將評查結果納入各單位執法檔案考核及每年度對政法部門的公正司法考核。將案件評查工作與加強執法監督工作結合起來,與深化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結合起來,與提高政法部門公正司法能力結合起來。自開展案件評查工作以來,縣委政法委先后下發48份整改建議意見書,存在執法問題和瑕疵的26起案件全部得到整改,全縣政法部門先后制定出臺涉及執法監督、執法公開、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規章制度21件,有效推動各項執法工作的健康發展。
(執法督查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