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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歷城法院悉心維護軍屬合法權益

    五年積案 兩天執結

    發布日期:2011-11-03

    信息來源:

    今年9月份,一封來自北京軍區軍事法院的“關于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函”放到了歷城法院劉長立院長的案頭。函中提到歷城法院某民事調解書自2006年執行至今仍未執結,申請人王某某合法權益遲遲得不到維護,其子王某現在北京軍區某部,已嚴重影響安心服役。劉長立閱函后非常重視,要求執行局書面報告執行情況,馬上安排法官展開執行工作。
    2005年8月,原告王某某因與被執行人陳某某建筑工程欠人工費糾紛,向歷城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后,依法使用簡易程序,對該案進行了審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陳某某欠原告王某某人工費55000元,于2006年1月10日前支付3萬元,余款25000元于同年3月30日前付清,除此之外雙方其它互不追究。調解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逾期后,被告陳某某未履行付款義務。2006年4月12日,原告王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交款傳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交付了3000元后,就下落不明。申請人也因到外地干工程,幾年來未聯系法院。
    執行人員接到院領導批示的督辦案件后,主動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并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經了解被執行人陳某某以前是臨時暫住此處,老家在相隔四十多公里以外的山區,兩位執行人員又立即驅車趕到當地派出所查到被執行人在原籍的確切地址,終于找到了被執行人,并依法傳喚至法院。被執行人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人員非常驚訝,主動要求與申請人協商解決,并打電話叫來有公職的弟弟為自己擔保。考慮到被執行人有嚴重的心臟病、等疾病,兩位執行人員對被執行人進行耐心細致的法律教育。經過近一天的工作,雙方終于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天籌款交付申請人27000元,余款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又交付了3000元,并用制釘設備16臺抵清剩余欠款24130元。至此經過執行人員兩天的馬不停蹄的往返奔波的執行,終于執結了這起影響重大的涉軍案件,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本報通訊員 高立學 杜興軍)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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