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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法官施巧計被告終現身

    發布日期:2011-11-24

    信息來源:

    近日,在法官的“施計”下,久無音信的債務人馬某出現在市中區法院,主審法官抓住時機,耐心做馬某工作,及時調結了三件馬某作為被告的民間借貸案。
    今年5月份以來,市中區法院連續受理了三件馬某為被告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送達起訴書時,馬某多次在電話中許諾將親自到法院領取,但一直未領取,甚至更換了手機號碼。送達人員又多次到馬某戶籍地址送達,該地址戶主為馬某之父,因馬某外債較多,其父對法院到其家中送達之事懷有抵觸情緒,拒不提供馬某住址和聯系方式。但送達人員并沒有放棄與馬某取得聯系的希望,又查詢到了馬某在歷城區上海花園的住房地址,多次前往送達,家中一直無人。經詢問物業公司人員,得知其家中已經有一年多沒有住人,物業費也一直未交納。
    在馬某百躲千藏的情況下,送達人員繼續嘗試與馬某之妻取得聯系,在查到馬某之妻在某醫院工作后前往送達,但馬某之妻也不配合法院工作,既不代收訴訟文書,也不說明家庭住址。無奈之下,三個案件均采用了公告送達。而就在第一個案件公告期滿后,馬某之父向法院提交了馬某的授權委托書及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審理案件的民三庭經研究得出,馬某明顯是在拖延時間,必須讓馬某本人出現。隨即通知馬某之父限馬某三日內到法院,以核實馬某簽字真偽。在三天限期內馬某依然沒有出現,16日下午14時,馬某之父突然電話聯系案件承辦人,稱馬某下午可能到法院,但沒有說明具體到院時間。承辦人法官經分析馬某肯定是想搞突然襲擊玩快閃,接受完詢問后再立即消失,一定要抓住這一時機,隨即通知各案原告馬上到法院等待。當日16時許,各原告都認為又一次被馬某欺騙的時候,馬某突然在法院一樓大廳出現。經過法官耐心地做工作,歷時三個小時,三個案件最終順利調結。
    原、被告對市中法院法官的工作效率感到十分驚訝,三個案件的原告喜悅之情溢于言表,被告馬某也慚愧地說:“法官,我錯了,躲債不是辦法,還是案件結了好啊,不用再躲躲閃閃了。”
    (本報通訊員 郭慶軍)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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