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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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民警抓獲。通訊員朱玉璽攝
張某搶劫的金戒指。殷寶龍攝
生活日報11月16日訊(記者 殷寶龍 通訊員 李哲)11月12日,本報刊發《金店“熟客”突伸賊手 30多克金飾被其搶走》一文,報道了天橋區某金店內,一名20歲左右的男子經常光顧但并不購買,最終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劫了金店內的一條金項鏈和一枚金戒指,總價值近2萬元。11月15日晚,天橋警方成功抓獲這名劫匪,他是濟南人,還是一名在外地求學的大學生。
11月11日中午12時許,天橋公安分局接到報警:天橋區繽紛五洲商廈某金店發生一起搶劫案,一名男子以購買首飾為由,讓營業員拿出一條金項鏈和一枚金戒指,男子拿著首飾觀看時,趁營業員不備,突然向營業員面部噴射不明液體,致使營業員因面部灼熱刺痛而失去防護能力,男子趁機搶劫金項鏈和金戒指,并迅速逃離現場。
隨后,天橋公安分局局長陳晨抽調天橋刑警大隊、工人新村北村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專案組民警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勘查,同時走訪了周圍的目擊者,調取了監控錄像。之后,民警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
同時,民警得知,嫌疑人作案時,說一口地道的濟南話。“我們判斷,他很有可能就是濟南人,而且作案應該不止這一起。”天橋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隊中隊長周建峰介紹,民警對近期濟南市發生的類似搶劫、搶奪金店案件進行串并,發現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征非常相似。
經過連續4個晝夜的偵查,民警鎖定了嫌疑人并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動規律。11月15日晚7時許,在濟南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專案組民警在歷下區某棋牌室將犯罪嫌疑人張某(男,19歲)成功抓獲。張某對11月11日的搶劫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同時,張某還供述了其獨自一人自2011年7月以來在濟南多個金店搶奪黃金首飾作案5起、搶奪商店內高檔香煙5起的犯罪事實。原來,張某就是濟南人,在北京某高校就讀,今年趁暑假期間回濟南學車,同時還請了假,至今沒有回校。在這一期間,缺錢花的張某竟然想到了“搶”。搶來的金飾,大部分都被張某變賣了,他的一部高檔手機就是用贓款購得的。
張某先前的5起搶奪黃金首飾的案子和5起搶奪高檔香煙的案子,都是趁營業員不備,突然搶奪。但是11月11日這起搶劫案,張某事先準備了具有一定傷害性的“噴劑”,傷害營業員后逃竄。目前,張某已被天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信息來源:大眾網——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