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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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3月4日訊(記者 韓磊通訊員 李曉斌)不久前孔某因為醉駕被取保候審,其駕駛證被吊銷,根據法律規定,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但他竟又開車上路。近日,歷下交警大隊依法對孔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決定,孔某也成為我市首位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仍然駕駛機動車而被行政拘留者。
3月1日,歷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支隊通知,魯A01**T的駕駛人于1月19日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但該車在歷下區仍有行駛記錄,駕駛人很像是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孔某。歷下交警大隊立即調出該號牌的行車記錄,經過比對發現,圖片中的駕駛人和因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的人員均為孔某。3月2日,孔某對民警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