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ymyim"></strike>
  • <abbr id="ymyim"></abbr>
  • <ul id="ymyim"></ul>
    <abbr id="ymyim"></abbr>
    <ul id="ymyim"></ul>
    <fieldset id="ymyim"><menu id="ymyim"></menu></fieldset>
  • <fieldset id="ymyim"><input id="ymyim"></input></fieldset>
    <ul id="ymyim"><sup id="ymyim"></sup></ul>
    <strike id="ymyim"></strike>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濟南律師王新亮:用法律與施暴者對話

    發布日期:2012-03-12

    信息來源:

    王新亮:2010年度首屆中國百強大律師。山東大學法學學士,現執業于濟南市首家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在婚姻家庭、房產糾紛等領域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反家庭暴力法》建議稿網址:http://news.9ask.cn/Article/lsj/201203/1623271.shtml

    日前,濟南律師王新亮將自己的辦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實踐經驗整理出來,并形成了完整的《反家庭暴力法》建議稿供全國人大法工委參考。3月7日,本報記者對王新亮進行了采訪。

    記者:是什么原因讓您有了建言《反家庭暴力法》的想法?

    王新亮:在我執業過程中代理的不少離婚案件離婚主因都是因為家庭暴力,但由于受害者不知保存證據,致使離婚不成,反而更受暴力之害。本次兩會欣聞全國人大法工委今年將反家庭暴力列入立法計劃,我就整理了《反家庭暴力法》建議稿,希望用自己的實際經驗提供參考。

    記者:現在媒體報道的家庭暴力極端事件越來越多,為什么會出現這一趨勢?

    王新亮:聯想到北京王光宇將董珊珊毆打致死,結果僅僅以虐待罪被判處6年半有期徒刑,我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趨勢,主要是因為我國現行的法律不夠健全、對家庭暴力的處罰不夠嚴厲,致使施暴者肆無忌憚,受害人反抗或報警反倒招致了更加嚴厲的家庭暴力。

    記者:受害者的救助途徑是否暢通?

    王新亮:受害者的社會救助途徑主要有報警、向婦聯尋求幫助、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只要是家暴沒有構成刑事犯罪,以上幾種方式發揮的作用畢竟有限。

    記者:調解似乎是目前解決家暴的主要途徑,家暴之所以禁而不止,與對家暴行為的處罰力度是否也有關系?

    王新亮:我國法律目前對于家庭暴力,只要不構成刑事犯罪基本沒有處罰,即使在離婚訴訟當中已證實一方有家庭暴力,也只是作為判決離婚的一個依據,往往在經濟上也不會太向受害者傾斜。

    記者:反家暴立法,最主要的是要明確那些問題?

    王新亮:首先是公安機關在處理家庭暴力報警時,往往會認定為家庭糾紛,不予立案,不予處理;其次,法院在審理因為家庭暴力提出離婚的案件中,有的法院要求必須是多次毆打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否則即使施暴者自認曾有過家庭暴力,也一般不會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我認為設立《反家庭暴力法》,最重要的是要明確處罰、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宣傳力度,這樣才能真正對施暴者起到震懾作用。

     
    信息來源: 燕趙都市報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