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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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時,被告人張某感覺心慌。現場安全員、醫務人員及時檢查發現,張某安有心臟起搏器,心顫厲害,隨時有生命危險。張某被事先安排在現場等候的救護車送往附近醫院就診,防止了一起意外事故的發生,人身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該院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統推廣。
庭審中的當事人由于過度緊張、激烈的爭辯以及本身患有疾病等原因,有時會在庭審中發生心臟病等突發情況,即使撥打120急救電話醫護人員趕到也需要一定時間,往往會錯過最佳搶救時機,天橋區人民法院嚴格遵循和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通過在值庭法警中設立“安全員”,第一時間對突發急病的當事人進行急救;對涉案人數量眾多、年齡偏大、身體狀況不好的重大案件,協調醫療單位派急救車、醫生、護士開庭時到現場;嚴格落實女被告人由女法警押解等制度措施,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障。該院還在全市法院首家成立了少年審判心理咨詢室、實施“圓桌審判”、為開庭審理時不滿18周歲又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一名辯護律師、全程幫教等措施,及時、有力地維護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宋成松)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