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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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天橋區主動適應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大力實施“四個推進”戰略,積極探索體現時代特征、符合本區實際、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社會管理新路子。
一是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加強社會矛盾的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在征地拆遷、企業改制、房地產開發銷售、教育醫療、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健全完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化解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健全完善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機制,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牢固樹立源頭預防意識,規范執法,改善態度,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避免涉法涉訴上訪案件的產生。健全執法辦案風險預警評估機制,對涉及群眾利益、企業發展、社會穩定等影響面廣、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涉眾型案件,在立案、偵查、起訴、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事先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防止因執法不慎引發社會矛盾或不穩定問題。始終高度重視群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的預警處置工作,按照“信息要準、反應要快、處置要好、善后要穩”的要求,完善處置預案和處置機制,提高應急指揮和現場處置水平。
二是深入推進“打防管控”體系建設。以平安天橋建設為載體,健全完善經常性嚴打工作機制,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以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嚴重刑事犯罪,堅決遏制刑事犯罪高發的勢頭。深入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校園周邊、交通站點等治安復雜部位和場所,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及時消除治安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毫不放松地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繼續深化打擊“黑摩的”、非法行醫、“醫托”等各項綜合整治措施,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共享社會資源、大力加強社會治安打防管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努力構建具有天橋特色的社會治安打防管控體系。大力加強見義勇為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大獎勵和保護力度,在全社會積極營造關心支持、踴躍參與見義勇為事業的濃厚氛圍。
三是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綜治工作基礎條件、社會治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了3個區級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分別明確了一批社會管理創新重點項目,著力在解決當前制約社會管理長遠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上求得突破。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方面,主動為流動人口就業就醫、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創造條件。加強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全面掌握流動人口信息,實現“來能發現、走能知道、信息準確、管理規范”的目標; 在重點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方面,探索建立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社會關懷幫扶機制,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風險; 在重點青少年群體的服務管理方面,健全對閑散青少年、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等的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機制,為其健康成長創造條件;在“兩新”組織的服務管理,嚴格落實新經濟組織內部安全法人代表責任制,推動新經濟組織建立健全綜治工作機構。積極開展“綜治進企業”和“平安市場”、“平安企業”創建活動,擴大基層綜治工作覆蓋面。在具備條件的新社會組織推廣建立綜治工作室、調解組織等基層綜治組織,引導其主動履行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推進平安建設的社會責任;在社區服務管理方面,在“五位一體”社會管理服務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以社區黨總支為核心、以社區居委會為主體、以社區服務站為依托、以社區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為支撐、以物業 管理機構和社區社會組織為補充、駐社區單位和社區群團組織密切配合、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管理體系,真正把城鄉社區打造成政府社會管理的平臺、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四是深入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大力加強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街(鎮)綜治工作中心、村居綜治辦、社區綜治工作站、社區群眾工作站等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聯調、聯防、聯治、聯創、聯勤、聯動等工作機制,搭建精干高效、服務群眾的基層平臺。進一步發展壯大基層群防群治隊伍,大力發展專職治安巡邏隊伍、保安服務隊伍、基層人民調解員隊伍和治安志愿者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不斷鞏固和擴大政法綜治工作的群眾基礎。認真落實從優待警的各項措施,更加關心基層干警,切實把有經驗、有能力、有威信的政法干警穩定在基層。健全完善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平臺,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引導群眾知法懂法,依法辦事。深入開展以無越級上訪、無非正常上訪、無信訪積案為主要內容的“三無”爭創活動,努力做到應該在街鎮解決的問題不到區,應該在區解決的問題不到省市,力爭90%以上的街鎮實現“三無”目標。
(綜合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