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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我國將出臺規章保護網絡信息安全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發布日期:2014-04-30

    信息來源:

     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 劉菊花)工業和信息化部10日公布《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征求意見稿)》。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長趙志國表示,隨著這兩個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我國將出臺一系列配套規章推動落實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建設網絡誠信體系。
      征求意見稿提出,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用戶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并在其經營或者服務場所、網站等予以公布。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用戶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的聯系方式,接受與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有關的投訴,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投訴人。違反這些規定的,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未經用戶同意,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明確告知用戶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留存信息的期限,查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絕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務所必需以外的用戶個人信息或者將信息使用于其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等方式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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