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560 | 主題分類: | 政府辦公廳 |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字〔2025〕12號 | 有?效?性: | 0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 主題分類: | 政府辦公廳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字〔2025〕12號 |
| 有?效?性: | 0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
濟政辦字〔2025〕1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效率,完善集中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保障動物衛生安全、公共衛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山東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相關管理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總體要求
按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圍繞及時處理、清潔環保、合理利用的工作目標,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相結合、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財政補助與保險聯動相結合的原則,實現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等過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及時收集區域全覆蓋、集中無害化處理全覆蓋、無害化處理補助全覆蓋。
二、優化提升無害化處理體系
(一)完善無害化處理廠布局規劃。結合養殖量、養殖布局結構調整和畜禽死亡數量等因素,在確保無害化處理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持續優化調整我市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布局規劃。規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收集、登記、處理和處理后產物流向管控,積極探索處理后產物資源化利用,延伸產業鏈條。(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及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負責落實。以下將各區縣政府及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簡稱為各區縣政府)
(二)強化運輸車輛備案管理。備案的專用運輸車輛數量和運載能力應當與區域內畜禽養殖情況相適應,車廂密閉、防水、防滲、耐腐蝕,配備保持正常運行、能夠接入山東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平臺的車輛定位跟蹤系統和車載終端,鼓勵配備自動卸料的裝卸設備,不得運輸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缈h域收集轉運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專用運輸車輛應具備冷藏冷凍功能,還應隨車配備沖洗、消毒設施設備。(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三)建立退出機制。引導集中處理廠運用市場手段,采用合作、兼并重組等適宜的運營方式,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對不能及時收集、防疫和環保不達標、存在疫病散播風險、群眾反映強烈以及效能評估不合格的,嚴格實施監管,督促及時整改,整改不達標的依法依規予以關停。(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三、完善無害化處理補助機制
(四)明確補助對象、范圍和標準。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集中專業無害化處理的實施主體。收集、轉運、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由不同主體承擔的,各環節補助比例由區縣(含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下同)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對集中專業無害化處理的養殖環節病死豬實行差異化補助,其中,病死豬體長小于30厘米的補助45元/頭,體長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補助60元/頭,體長70厘米(含)以上的補助80元/頭。牛、羊、馬、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重量補助2200元/噸;毛皮動物胴體、屠宰環節法定不可食用動物產品及病害動物產品等按照重量補助1600元/噸。(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五)嚴格落實補助政策。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由中央、省、市、區縣財政共同承擔。其中,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的補助,區縣承擔15元/頭,其余由市級(含)以上承擔;對其他病死畜禽品種的補助,由省、市、區縣財政共同承擔,市級(含)以上與區縣按照5∶5承擔。實行先處理后補助的“壓茬”補助方式,市級以上補助資金下達后,3個月內將前一年度的無害化處理補助撥付到位。鼓勵探索建立養殖場(戶)委托處理病死畜禽付費機制。(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六)完善處保聯動機制。健全畜禽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聯動工作機制,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前提條件,在全面落實奶牛、生豬政策性保險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區縣探索開展其他畜禽保險,逐步擴大畜禽保險范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七)健全補助獎勵機制。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補助獎勵機制,提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工作積極性,維持其良性運轉,確保病死畜禽收集及時、處理及時。各區縣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獎勵制度、提高補助標準,積極探索資金撥付途徑,拓寬無害化處理支持渠道。(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四、加強組織實施
(八)實施閉合監管。加強數字化監管,建立涵蓋病死畜禽報告、收集、轉運、運輸車輛、病死畜禽入庫、處理過程、處理產物流向監管等模塊的無害化處理監管信息系統,配備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行視頻監控設備,健全全鏈條監管長效機制。(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九)強化資金監管。做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數據審核、資金撥付、績效管理等工作,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格落實補助政策,切實提升補助資金使用效能,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社會機構核實無害化處理數據,確保補助資金與處理數據相一致。(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十)依法追責問責。嚴厲查處謊報、瞞報、虛報、偽造病死畜禽數量,騙取國家補助資金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置相關單位及責任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相關法律法規及補助獎勵政策,增強廣大從業者法律意識,提高人民群眾對病死畜禽、病害產品危害性的認識,在全社會營造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7年11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工作的通知》(濟政辦字〔2017〕78號)同時廢止。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5月12日
(聯系電話:市農業農村局動物衛生防疫處,51702785)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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